合作医疗省内异地就医报销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备案
- 备案范围:适用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生活的人员,以及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
- 备案方式: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或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 备案有效期: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2. 选择定点医院
- 在备案时需选择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院,这些医院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备案小程序查询定点医院是否支持直接结算。
3. 持卡就医
- 就医时需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确保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4. 直接结算
- 在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时,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 若因故无法直接结算,可保存相关票据,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5. 注意事项
- 确保参保关系正常,未断缴医保费用。
- 就医前确认备案状态及定点医院是否开通直接结算服务。
- 备案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就医,但超出备案范围或未备案的急诊除外。
通过以上步骤,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即可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国家医保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