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涵盖门诊、住院和大病三大类医疗费用,其中门诊补偿比例最高达60%,住院分段报销最高可达90%,大病专项补偿覆盖22类重大疾病,有效缓解农民“看病贵”问题。
- 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中药处方每贴限额1元。年度门诊补偿上限为5000元,覆盖常见病诊疗及慢性病管理。
- 住院报销:药费、检查费(如CT、核磁共振限额200元)、手术费(超1000元按1000元报销)等均纳入范围。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划分: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60岁以上老人住院每日护理费补偿10元。
- 大病专项补偿:对恶性肿瘤化疗、尿毒症透析等22类重大疾病实施分段报销,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年度限额1.1万元。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如抗排异治疗)也纳入报销。
提示:报销需在定点医院就医,自购药品、美容项目等非治疗性费用不纳入范围,具体政策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