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职工医保)属于个人账户性质, 不可直接由家庭成员共用 。但通过 家庭共济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在符合条件的亲属间共享使用。具体规则如下:
一、家庭共济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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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包括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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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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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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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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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非医保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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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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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通过医保平台(如“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选项)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为共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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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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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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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时,同样适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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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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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共用
即使资金可共享,医保卡本身仍需由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可直接转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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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共济
若共济人与参保人不在同一统筹区,也可实现资金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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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北京、新疆等地已实现跨省共济)。
四、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并探索用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医保卡不可直接共用,但通过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合规范围内为近亲属提供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