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医保政策,医保卡是实名制个人专用证件,仅限本人使用, 不能转借或冒用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医保卡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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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限制
医保卡与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绑定,必须本人持证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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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转借或冒用
将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可能面临罚款、停止报销等处罚。
二、具体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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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受保人需本人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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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医疗器械购买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也需使用本人医保卡,性别不符的药品/器械无法使用。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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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用药品 :部分城市试点推行家庭医保共享政策,允许在指定医疗机构为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支付门诊特殊疾病等费用,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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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需通过备案手续,使用本人医保卡结算。
四、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等条款明确规定医保卡的个人专用性。
建议 :若需为他人就医,可协商使用本人医保卡(如支付门诊费用)或通过家庭共用政策(需符合条件)解决。若违规使用,可能影响个人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