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5%
江门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是否办理转诊手续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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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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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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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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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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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如转诊、急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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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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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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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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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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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手续: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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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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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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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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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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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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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比例:与本地医疗机构等级对应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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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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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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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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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4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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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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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需通过指定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未备案直接按其他支付情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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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标准5000元,20万以内报销85%,20万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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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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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选定的江门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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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后30日内到非选定机构就医,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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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治疗
- 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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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标准中提到的“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包含转诊、急诊等特殊场景,与普通住院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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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大病保险比例与报销比例同步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江门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