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0%
内蒙古兴安盟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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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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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500元,退休职工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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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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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累计起付线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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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55%(累计起付线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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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 :4000元(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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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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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苏木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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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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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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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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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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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门诊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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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政策(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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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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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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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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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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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职工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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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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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部分,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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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超过1.8万元部分,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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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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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及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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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医保卡、就诊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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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影响 :年度封顶后,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及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需根据具体费用及参保类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