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省内 可以跨市使用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范围
-
支付范围
包括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医保统筹资金不报销或自付的门诊费、住院费,以及在医保定点药店的购药费。
-
使用限制
仅限医保定点机构,非定点机构需自费。
二、政策实施时间与覆盖范围
-
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2024年底前,全国17个省(江苏、河北等)已启动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
其他地区进展
部分省份(如江苏、河北)已正式开通“一卡通行”功能,但全国统一覆盖还需进一步推进。
三、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
-
报销比例差异
跨省就医可能降低报销比例,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
自费部分处理
自费部分需个人承担,医保仅报销合规费用。
四、操作建议
-
查询账户状态 :通过参保地社保网、医保局电话或线下服务窗口查询账户余额及异地就医备案情况。
-
紧急情况处理 :异地突发疾病时,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后续通过医保报销流程追回自费部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省内跨市使用已得到政策支持,但需注意备案、报销比例等细节,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