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包括:参保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顺产可领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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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缴费年限:职工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且生育当月仍在参保状态。
- 计划生育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或陕西省的生育政策,超生或非婚生育无法享受津贴。
- 单位缴费情况: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欠费期间生育的职工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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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 计算基数: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而非个人工资。
- 发放天数:
- 顺产:158天(含产假98天+陕西省延长假60天);
- 难产(剖宫产等):增加15天,共173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额外增加15天津贴。
- 特殊情况:流产或引产按妊娠月份核定天数,不满4个月享15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享42天,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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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产后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包括生育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劳动合同等。
- 津贴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无法直接申领。
提示: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若单位已发工资高于津贴标准,无需补发差额;低于标准的,单位需补足。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