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全国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患者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关键亮点:覆盖范围广(全国31省份)、结算便捷(无需备案)、支付比例因地而异(按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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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含县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服务,涵盖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还试点部分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的跨省结算。 -
使用条件
- 无需备案: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不要求提前备案(住院仍需备案)。
- 凭证要求:需携带实体医保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
- 医疗机构标识:就诊前确认医院窗口/自助机张贴"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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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 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政策",例如北京参保人在上海就医,按北京的门诊报销比例结算。
- 目录标准:药品、诊疗项目以"就医地目录"为准,部分高价特效药可能需自费。
- 起付线/封顶线:仍参照参保地标准,如深圳参保人在外地就诊需累计深圳的起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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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 就诊时主动告知医院需使用异地门诊结算;
- 出示医保卡/电子凭证;
- 结算时仅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系统自动计算医保报销金额);
- 保留结算单备查,部分城市可通过APP查询明细。
提示:异地门诊结算可能因系统延迟出现失败,建议结算前确认医保卡状态正常。急诊、购药等特殊情况需咨询当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