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参保人员在北京购药可享受医保报销,尤其是通过“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时,门诊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住院费用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双通道”药店购药报销
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试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若需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可凭处方在“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住院期间购药费用可由医院垫付,纳入当次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
异地直接结算范围扩大
北京已有180家定点药店开通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服务,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慢特病。报销政策执行北京医保目录,但起付线、比例等按参保地规定。 -
垫付与手工报销
若无法直接结算,需全额垫付后凭票据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具体流程需咨询参保地政策。
外地医保在北京购药已实现多渠道报销,建议提前确认参保地政策并留存购药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