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了药品目录调整、报销待遇优化、缴费标准变化及参保服务改进等内容:
一、药品目录与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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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统一执行国家标准
自2024年1月起,全省全面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涵盖药品通用名、分类、限定支付范围等,确保医保报销范围与全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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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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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需先自付5%后按医保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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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对药品费用不区分甲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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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门诊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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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14项门诊治疗类项目(如运动疗法)纳入6岁以下儿童门诊单独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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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同城同病同价”,建立全省统一的病种目录库,实现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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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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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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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下在职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5000元,均比2023年提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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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保持不变(在职100元、退休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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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大病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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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大病保险年缴75元左右,通过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共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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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给予全额或差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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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标准与参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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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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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400元/年,人均财政补助670元,总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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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登记与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平台绑定,确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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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扩面
- 依托“职工未参保数据库”强化征缴,扩大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动长期护理险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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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与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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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建立异地就医费用核查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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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雄安新区医保政策落地,优化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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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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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集采扩围 :2024年新增50种药品、40种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落实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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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改革 :通过“按病种分值付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群众自费比例。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医疗成本,提升参保群众的实际报销比例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