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大病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重点保障住院及特殊门诊治疗费用,起付线为16000元,居民医保分段补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万和50万,特困群体享受更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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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与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自动享受大病保险,无需额外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含退休人员)需按月或按年缴纳大病保险费,标准为180元/年(15元/月)。 -
报销范围与起付标准
覆盖住院总费用剔除自费部分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经认定后也可纳入。起付线统一为16000元,门诊费用(含普通/特殊门诊)暂不纳入。 -
支付比例与限额
- 居民医保:分段补偿,特困人员等群体每段比例提高5%;
- 职工医保:扣除起付线后报销90%,特困人员无支付限额;
- 年度限额居民医保40万、职工医保50万,中医药治疗费用报销比例额外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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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待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享受更高支付比例,居民医保分段补偿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均提升5%,且取消年度支付限额。
保定市大病报销政策通过分层保障减轻患者负担,尤其向困难群体倾斜,需注意门诊费用暂不纳入,具体执行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