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会为帮助职工应对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设立了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救助条件的会员可享受每年最高8万元的救助金,且不超过个人一年内自负医疗费用的70%。
一、救助对象
在职工会会员,需在天津市总工会注册并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大病救助。
二、救助条件
- 疾病范围:首次确诊并住院治疗以下重大疾病之一:
- 良性肿瘤
- 恶性肿瘤
-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 重要器官移植
- 白血病。
- 申请材料:需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入院/出院记录、手术报告及病理报告等。
三、救助金额与标准
- 年度救助上限:每人每年最高可获救助金8万元。
- 费用覆盖比例:救助金额不超过会员一年内自负医疗费用的70%。
- 一次性救助:针对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等),可获一次性救助1万元。
四、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职工需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审核与发放:经工会审核后,救助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 政策适用范围:仅限天津市在职工会会员。
- 资金来源:救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总工会共同筹集。
通过天津市工会的这项政策,职工在面临重大疾病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减轻医疗负担。若需进一步了解或申请,可联系所在单位工会或天津市总工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