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大病医疗二次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
0-2万元(含2万元)
报销比例50%
-
2-4万元(含4万元)
报销比例60%
-
4-6万元(含6万元)
报销比例70%
-
6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80%
二、起付标准
- 个人累计负担 :以2025年宜昌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约4.33万元)为基准,起付线为1.5万元
三、特殊病种
-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报销70%
四、报销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标准为15万元
五、其他说明
-
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费用、门诊合规费用(如门诊手术、特殊药品等)
-
自费药、床位费、检查费限额 :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1000元以上的手术费按1000元报销
-
转外治疗 :需办理转外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50%
六、申请材料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建议咨询宜昌市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