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转诊证明流程的核心在于“分级诊疗”与“备案登记”,需由县级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急诊或异地居住者可事后补办,未转诊直接就医将降低报销比例10%。
- 适用条件:转诊至省内市级及以上医院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本地无法确诊、无条件治疗,或因务工/异地居住需住院。县级以下医疗机构间转诊无需证明。
- 办理流程:
- 常规转诊:由县级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开具转诊证明,经医院合管办和县农合办盖章备案,患者持证明到目标医院就诊。
- 异地或急诊补办: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备案,并提交急诊证明(需与病历一致),否则视为未转诊。
- 材料要求:转诊证明需包含患者身份证号、合作医疗证号、拟转医院及转诊原因,一式两联分别由医院和经办机构存档。
- 报销影响:未转诊直接到市级以上医院(非急诊)报销比例降低10%,但可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补办电子转诊。
提示:长期异地居住者建议提前办理居住地医保,急诊患者务必及时备案以避免报销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