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按 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 30 计算。具体金额会因产假天数不同而有所变化。
- 正常生育产假天数及津贴计算:正常生育(顺产、难产、剖宫产)可享受生育津贴 188 天;难产的在此基础上增加 15 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假设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6000 元,若为正常顺产,其生育津贴为 6000÷30×188 = 37600 元;若为难产,则是 6000÷30×(188 + 15)=40600 元 。
- 流产和引产产假天数及津贴计算:妊娠不满 4 个月流产,享受生育津贴 15 天;妊娠满 4 个月以上流产、引产,享受生育津贴 42 天。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5000 元,女职工妊娠不满 4 个月流产,生育津贴为 5000÷30×15 = 2500 元;若妊娠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生育津贴则为 5000÷30×42 = 7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生育津贴领取金额计算较为复杂,且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关注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以准确计算和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