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保启动统筹的条件、金额和适用范围如下:
启动条件
- 缴费基数:福州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按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
- 参保范围:包括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政策调整:自2022年3月起,单位缴纳部分逐步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2023年底后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提高门诊共济保障水平。
启动金额
-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工资总额的8%和2%缴费。
-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700元/人,合计1090元/人。
适用范围
- 门诊统筹: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
- 药店统筹:福州市已有43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可凭电子处方在药店购药并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 住院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也可通过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报销。
总结
福州市医保统筹基金的启动,不仅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还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门诊共济政策的实施,使医保基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共济保障,参保人员的门诊和购药便利性也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