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两次住院并不强制要求相隔15天,只要符合住院标准即可办理,且医保政策明确禁止医院以“间隔15天”为由推诿患者。但需注意,若因同一疾病短期内二次住院,部分地区可能因防止“分解住院”而设置报销审核条件,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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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二次住院需间隔15天”的强制性规定。若医院以“医保限制”为由要求患者出院并等待15天再住院,属于违规行为,患者可向医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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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差异:部分地区为防止医院通过频繁办理出入院套取医保基金,可能对同一疾病短期内二次住院的报销进行审核(如间隔不足15天需医院提供病情证明),但不影响患者正常住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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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因病情需要(如术后感染、突发并发症等),即使间隔不足15天也可正常住院并报销。换医院或更换诊断(如从“骨折”转为“术后康复”)通常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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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权益保障:医保政策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包括“未达间隔时间”。若遇推诿,可联系当地医保局介入。
提示:各地医保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住院前咨询医院医保科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确认当地政策,确保报销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