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的补偿金额根据不同地区政策有所差异,但综合全国范围的政策规定,主要信息如下:
一、最高补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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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标准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的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 15万元 ,其中包含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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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补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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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 :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职工等,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5万元以上的按9000元、7000元、5000元等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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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青岛、烟台等,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职工医保65%、居民医保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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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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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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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 :大病医保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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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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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 :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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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的补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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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部分开始补助,具体比例分段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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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 :补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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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补助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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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 :补助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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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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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额度
各地政策对年度支付额度上限存在差异,例如汕头市最高2万元封顶,青岛、烟台等市职工医保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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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返贫致贫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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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助渠道
部分城市(如青岛)将大病救助与医疗救助合并实施,提高救助标准。
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8万元,其大病救助可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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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 :8万元 × 90% = 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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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报销 :8万元 × 95% = 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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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8万元 - 7.6万元 = 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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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0.4万元 × 60% = 2400元。
总结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通过“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级保障体系,最高可补偿15万元。具体金额受地区政策、缴费档次及个人负担比例影响,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