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休医保补缴政策明确规定,退休人员需达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若未达到,则需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费用,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以下是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流程:
1. 适用人群
- 退休人员:包括男职工和女职工,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 特殊情况:因工龄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
2. 补缴金额
- 补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补缴金额 = 在职时工资 × 补缴月数 × 缴费比例。
- 若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比例为11.6%。
- 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比例为5.6%。
- 例如,一名退休职工在职时工资为1000元,比最低缴费年限差10个月,享受公务员医保待遇,则需补缴金额为1000 × 10 × 11.6% = 1160元。
3.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表》,需单位盖章后提交至医保中心。
- 审批生效:医保中心审批后,补缴费用自报批的下月生效。
- 缴费方式:可通过税务部门或医保中心指定渠道完成缴费。
4. 注意事项
- 及时办理:未按时补缴可能影响医保待遇。
- 材料要求:确保表格字迹清晰、填写准确,医保号码为15或18位。
5. 咨询渠道
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371-68064000,或前往当地医保中心咨询。
总结
河南省退休医保补缴政策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及时补缴差额费用。建议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尽快办理,以免影响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