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当前政策规定,东莞医保卡在深圳 不能直接使用 ,需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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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自费后报销
在深圳就医时,需先使用现金或深圳的医保支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到东莞的社保缴纳地(如东莞市社保局或定点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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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报销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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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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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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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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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证明(如需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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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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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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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功能限制
社保卡(含医保功能)的医保待遇仅限参保地使用,无法直接在异地结算医疗费用。 若需在异地长期就医,需办理社保卡的异地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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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办理
办理异地转移需通过东莞市社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窗口办理,转移成功后,社保卡将具备异地就医报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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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建议办理前通过东莞市社保局官网查询最新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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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目前广东已实现省内大部分城市的医保异地直接结算,但具体医疗机构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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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不参与异地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与两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