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自1998年起开始交费。这一制度由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确立,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社会医疗保险新阶段。
1. 政策背景
- 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医保覆盖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 缴费原则: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2. 缴费方式
- 用人单位缴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 个人缴费:职工个人需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地方规定。
3. 缴费基数
- 缴费基数一般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上下限分别为地方平均工资的60%至300%。
4. 缴费年限
- 职工需累计缴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可享受医保待遇。
5. 历史发展
- 自1998年实施以来,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不断完善,逐步提高了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了覆盖范围。
总结
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为职工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医保缴费或报销的问题,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