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病住院时工会的报销比例,需根据具体地区政策、职工参保类型及医疗费用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障与工会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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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
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自费部分,部分城市工会可给予二次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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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按自付部分的20%-90%比例报销,具体比例由单位或个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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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2万元后,给予60%补偿,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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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 :医疗互助报销比例提高至30%-35%,最高限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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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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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如北京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年度累计自费超1万元可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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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 :普通住院90天、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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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差异与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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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城市政策差异显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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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门诊特定疾病互助金按自付部分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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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比例分档,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5%、退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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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政策
部分城市对退休职工有倾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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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94%,个人负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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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退休职工门诊慢性病互助金按自付部分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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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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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优先级
医保报销优先于工会补助,工会仅对医保未覆盖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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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额
各地工会补助设有上限,如北京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年度累计最高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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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符合当地工会参保要求,且医疗费用需在医保及工会保障范围内。
建议职工根据所在城市政策,结合自身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情况,向单位工会或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咨询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