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泸州,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参保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流程申请。关键亮点为:需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 9 个月及以上(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新纳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需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在四川省内连续参加生育保险 12 个月(含)以上),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 确认参保资格: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在泸州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 9 个月及以上。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新纳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在四川省内连续参加生育保险 12 个月(含)以上,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新政施行后 12 个月内,“两类人员”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处于连续参保超过 12 个月(含)的,可待其生育保险费缴纳满 12 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 准备办理资料:
-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需单位盖章。
- 出院证和发票:提供相关就医凭证。
- 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申领人身份。
- 公司对公账户:用于接收生育津贴款项(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个人申领,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
- 提交申请:
- 线上申报:可登录泸州市社保部门指定的政务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准确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本。注意上传材料要清晰、完整且符合系统格式要求。
- 线下申报: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向工作人员表明申请生育津贴的意图,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有问题会当场告知补充或更正 。
- 等待审核与拨付: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报销资料后,办理时限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标准核算生育津贴,并将其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个人申领则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
符合泸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人员,按上述流程准备材料并申请,便可顺利领取生育津贴。若在申领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