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婴儿在佛山可以购买医保,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相应流程办理。
参保条件
- 父母医保情况:小孩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 1 年,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比如父母一方在佛山工作并持续缴纳医保满 1 年,其外地户口婴儿就有参保资格。若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也符合条件。
- 婴儿就读或生活状态:已在本市以外(含港、澳、台)地区入户的婴儿,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或者是与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参保流程
- 确定参保地: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以其户籍所属区作为小孩的参保地;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其中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 1 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基本医保关系所在区作为小孩的参保地;父或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其子女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 办理参保手续:每年参保需由小孩的父(母)作为申请人办理。新参保人(含首次参保或曾参保现停保的小孩),要填写《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享受财政参保补助的,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小孩户口簿(复印首页与小孩页,小孩为港澳台的,提供通行证、出生证)、已参保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不能在同一户口簿反映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父(母)的户口簿、小孩的出生证(港澳台籍父母除外);小孩由继、养父母抚养的,提供《判决书》《收养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中途转学的还需要提供转学证明 。旧参保人若未转学且原申请父(母)参保状态符合条件,提供已参保父(母)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申报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办理;若变更符合条件父(母)的,参照首次参保申报提供对应资料。
- 申报时间:年度申报参保业务时间一般为每年 10 - 11 月(2025 年度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 。中途申报参保时间为每月 23 日前的工作日。
外地婴儿在佛山购买医保,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并按流程操作,就能享受医保带来的医疗保障福利,家长们需留意参保条件和时间等关键信息,及时为孩子办理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