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医保可通过共济绑定,实现给家人使用。自 2024 年 8 月 2 日起,省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政策实施后,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将省内正常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进行共济绑定后,即可使用共济账户中的资金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 支付医药费用:绑定成功后,家人在河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例如家人看病时,若产生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费用,可使用绑定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 缴纳医保费:可为参加河北省内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像每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职工可为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缴纳费用,完成参保。
- 绑定流程:目前河北省医保部门建立统一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管理相关功能模块,一般可通过医保相关 APP 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绑定。以 APP 为例,登录相关医保 APP,找到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入口,按要求填写近亲属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与参保人的关系等,提交完成绑定。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关注官方发布的指引。
在使用医保给家人时,需注意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医药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才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家庭成员必须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