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医保统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统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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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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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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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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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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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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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支付比例统一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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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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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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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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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省内共济,门诊普通报销待遇逐步提升。
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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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标准
- 所有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纳入门诊统筹,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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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基础限额为300元/人/年,2023年提升至3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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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统筹限额为400元/年。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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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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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标准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每年600元/年。
四、异地就医报销
- 政策调整 :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等人员享受与本地同等待遇;异地转诊、急诊就医按医疗机构级别分别报销66%、55%、50%。
以上信息综合了黄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政府网公开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