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共济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不仅能用于本人,还可用于支付近亲属符合规定的费用。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他们需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具体而言,在费用支付方面,职工医保参保人能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绑定了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结算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比如家人看病在医保报销后,自付的那部分费用,若参保人完成了共济备案,就可用自己账户余额支付。
在保险缴费上,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举例来说,若您的父母参加了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您在完成共济备案后,能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为父母缴纳医保费。现阶段还可用于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即北京普惠健康保。
办理共济备案也较为便捷。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能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 “京通” 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搜索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功能模块来绑定共济关系,也能前往各区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需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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