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需先备案,备案后在符合条件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备案人员范围: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等长期在参保省外生活工作的人员;还有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像异地转诊、因工作旅游异地急诊抢救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途径:
- 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贵州医保 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数智贵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进行线上备案。
- 线下办理:能前往贵州省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 电话办理:为满足老年人需求,开通了电话备案途径。
- 帮办代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下沉至乡、村一级,乡村医保经办人员可帮办代办。
- 补备案:若就医时未备案,出院结算前完成补备案,在就医地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若自费结算后补备案,持相关就诊资料及发票清单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报销比例与住院前备案一致。
- 备案所需材料: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为例,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就医结算: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一般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 20 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临时跨省异地住院,经备案的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有相应规定,未经备案的起付标准更高,支付比例更低。
进行贵州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时,提前了解并按要求做好备案等准备工作,有助于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