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病无忧报销不限病种。其保障范围广泛,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 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各类补助后的剩余自负费用可享受再次报销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患者所患何种疾病,只要经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等报销后,还有自负费用,就可能符合该保障的报销条件 。
- 自费费用保障:
- 转外就医自费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规范转外就医发生的符合嘉兴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费用,先由个人承担的转外自费部分费用可报销。比如患者因病情需要,按规定转至外地医院治疗,期间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的自费部分,可按规定报销。
-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超限材料自费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时,使用的指定超限材料自费费用可报销。例如某些特殊的医疗耗材,虽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但在 “嘉兴大病无忧” 指定的超限材料目录内,就可按规定比例报销。
- 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治疗指定自费药品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治疗时,使用的指定自费药品费用可报销。像一些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的特定自费药品,若在保障范围内,就能享受报销待遇。
- 特定药品费用保障:涵盖 39 种高额药品和 9 种罕见病专项药品的报销待遇。这些药品针对多种重大疾病,如肺癌、食道癌、胃癌、肝癌、甲状腺癌、淋巴瘤等重大疾病以及罕见病。例如肺癌患者使用的符合规定的特定高额药品,或者罕见病患者使用的专项药品,都有可能通过该保障获得报销 。
嘉兴大病无忧的保障设计,重点在于减轻参保人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而非针对特定病种。只要参保人符合相应的费用条件,无论患何种疾病,都有机会获得报销,为参保人提供更全面的医疗费用补充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