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政部门申请
内蒙古大病救助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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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具有内蒙古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或困境儿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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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范围 :0-18周岁儿童需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病、肾病或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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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需符合当地低保或困境儿童认定标准。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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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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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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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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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或困境儿童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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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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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市区)以上公立医院诊断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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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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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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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家庭收入状况证明(部分流程可能要求)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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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由患儿家长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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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审核
- 村(社区)委会核实材料真实性,组织民主评议并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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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送区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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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审批
- 市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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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建议在医疗费用报销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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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 :救助金额按“基础救助金+个人自负金额×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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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拨打0471-4698430咨询具体事宜。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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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提供相关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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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资金一般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民政办。
以上流程和材料要求综合了自治区民政厅及社保网的相关政策,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