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是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含义和特点如下:
一、制度整合背景
城乡居民医保是2016年国家推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后建立的新制度,旨在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统一。
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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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覆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民、流动人口、城市低收入者、无固定工作单位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及未就业学生儿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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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统一使用“城乡居民”身份参保。
三、与职工医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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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非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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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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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缴费标准低于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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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待遇更优,包括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广的药品、诊疗项目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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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城乡居民医保主要保障门诊、住院及门诊慢性病,部分地区逐步扩展至门诊费用统筹。
四、制度意义
通过整合两项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制度统一、覆盖范围扩大,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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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并行存在,两者不可同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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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异地就医也可报销(需符合当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