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主绑人没钱时,被绑定人符合条件可使用绑定人的账户资金。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且使用范围已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 “配偶、父母、子女”,今年 7 月进一步扩大至参加基本医保的 “近亲属” ,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使用前提:需先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关系。例如在山东省,共济人采取承诺制,无需提交任何材料、无需医保部门审批,即可在 “鲁医保” 微信小程序、爱山东 APP 等掌办渠道,自主绑定省内 7 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每名近亲属仅限同时接受 1 名共济人的授权绑定 。在黑龙江省,职工参保人的医保账户可以同时绑定 10 名家庭成员。各地绑定渠道和可绑定人数等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功能模块,或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 使用范围:在成功绑定共济关系后,被共济人在全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结算时即可选择使用共济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如小李将女儿绑定在自己的共济账户下,女儿就医购药、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可使用小李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也可以使用医保个账共济账户资金代缴已绑定的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
- 使用方式:被共济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需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并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比如在济南,近亲属持本人的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就能直接调用共济账户支付 。
医保共济给人们带来了极大便利,主绑人没钱时,若已建立正确绑定关系,被绑定人在合规范围内可使用绑定人的账户资金用于就医购药等费用支付,但要注意遵循各地关于医保共济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