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可以和外省合并。
转入条件
- 已建立或即将建立上海市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员需要在上海有工作或生活,并已建立或即将建立医疗保险关系。
- 提供有效材料:参保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
转入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 下载并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安装并登录个人账号。
- 选择转入地并填写信息:在APP中选择“地方专区”,进入上海市专区,点击“更多”,选择“转出申请”功能。填写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相关信息,包括经办机构和银行账户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点击“提交”按钮,等待线上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医保余额将自动转移至新的参保地。
线下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
- 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前往上海市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 提交申请并填写表格: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等待审核及办理转移:医保经办机构将审核申请材料,并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将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并将医保关系和资金转移至上海市。
- 办结手续并通知申请人:上海市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资金和关系后,将办结有关手续,并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有效:在申请过程中,请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申请被退回。
- 合并计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后,将保留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与上海市的医保关系进行合并计算。
- 咨询电话:如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如12393)进行咨询。
通过以上流程,外省的医保关系可以成功转入上海,并与上海的医保关系合并,确保参保人员在上海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