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市,参保人员因门诊慢特病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且所有门诊慢特病种待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 病种范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均有增加。职工医保病种由 33 个增加到 40 个,居民医保病种由 30 个增加到 42 个。其中居民医保比职工医保多 2 个病种限儿童享受,分别为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门诊慢特病又分为 I 类和 Ⅱ 类,I 类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含白血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Ⅱ 类如重性精神病 、高血压伴有并发症等。
- 报销标准:不设起付线这点极大减轻了患者的前期负担。而报销比例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意味着在不同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会依据住院报销比例规则来确定。例如在某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 70%,那么对应慢病在该医院门诊治疗的报销比例也为 70%(政策范围内费用) 。所有门诊慢特病种待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也就是说,门诊慢特病费用和住院费用一起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
南昌市的慢病补助标准为患者提供了有力保障,若您或家人符合慢病范畴,建议及时了解申请流程,享受相关待遇。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具体病种的申请流程,或者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详情,都可以告诉我,我会为您继续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