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医保存折里的钱一般不能随意支取,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取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参保人员死亡:继承人可依法支取其医保存折中的余额。办理时,需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死亡医学证明(可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死亡信息的,可不提供;无法提供的,申办人可提供个人承诺书)以及申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委托书和申办人(即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可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所需资料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以及参保人员的外国护照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相关证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委托他人办理同样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能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需准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和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需注意,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以医保信息系统记录的广东省外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为准 。
-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可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以及入伍通知书。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求与上述情况一致。
-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但如果接收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或者未提供个人账户余额接收账户信息,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
广州医保存折里的钱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取出,办理支取业务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准备好相应材料,确保支取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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