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共济账户可通过线上、自助机、窗口等4种渠道办理, 授权人需为职工医保参保者,使用人需为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已参加基本医保), 绑定后可直接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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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或关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注册后选择“个人账户共济申请”,填写使用人信息并提交。
- 自助机办理:携带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的自助服务机,按提示完成绑定。
- 窗口办理: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填写申请表,现场办理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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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 适用范围:仅限支付使用人在广西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费用(如门诊、住院自付部分),药店购药需区分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不支持药店使用)。
- 结算方式:使用人需出示本人及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系统自动从授权人账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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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绑定限制:一人可授权给多人,但不可多人同时授权给一人;跨省共济暂不支持。
- 生效时间:绑定即时生效,解绑次日生效。
提示:若绑定后无法使用,请检查双方参保状态、账户余额及是否在适用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