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医保年限从 20 年调整为 25 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 25 年(含)以上,且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便可按规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具体操作如下:
- 确认自身缴费情况:参保人可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公众号或闽政通 APP 等渠道,查询自己的医保缴费记录,明确已缴纳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以及实际缴费年限等信息,以便清晰掌握与 25 年标准的差距。
- 选择补缴方式:若缴费年限不足 25 年,有两种补缴方式。一是按年缴纳至规定年限,逐年缴纳直至满足 25 年的要求;二是以本人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的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为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费用 。例如,宁德地区就明确了此类补缴标准。
- 办理补缴手续:决定好补缴方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补缴手续。以宁德为例,各县市都设有对应的医保窗口,如寿宁管理部位于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 2 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医保窗口。若选择线上办理,可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指定的线上平台,按指引操作。
- 完成在职转退休手续:补缴完成且满足医保年限等相关要求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及时向医保部门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经审核通过,即可正式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
在办理过程中,若对政策细节、办理流程等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或前往医保窗口咨询。务必按时、依规完成办理,以保障自身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