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医保个人返还金一般不能随意提现,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提取,具体如下: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医保缴费年限合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医保缴费年限符合规定要求,这种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比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深圳累计缴纳医保达到一定年限(通常为男 25 年、女 20 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退休时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 参保人死亡:参保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依法提取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等)、继承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书等,证明继承人与参保人的关系)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
- 出国(境)定居:参保人因出国(境)定居,可以申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此时,参保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提取 。
- 少儿医保个缴返还:父母或监护人为孩子成功办理少儿学生医保参保并完成缴费后,如果父母或监护人是本市参保人,且医保个账余额超过申请返还的金额,那么可以申请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扣减参保费用,已缴纳的费用将返还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可通过 “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进行线上操作 。
- 退休人员医保费返还:2022 年 12 月后退休人员缴纳的医保费,如果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对于退休延缴按月缴纳医保费的情况,可申请 “退休延缴个缴返还”(开始年月最早不超过 2022 年 12 月);对于退休后一次性补缴医保费的,可申请 “一次性缴费返还”,相当于提现到养老金账户使用。申请路径为 “深圳医保” 公众号 - 掌上政务 - 个人业务办理 - 刷脸登录后找到 “个人账户支付医保缴费申请” 。
除了上述特定情形外,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医保账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也不能随意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