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分段有所不同,门诊报销比例在20%-60%之间,住院报销比例在30%-60%之间,大病补偿可达70%。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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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镇卫生院报销40%,检查费限额50元;二级医院报销30%,三级医院报销20%,药费限额均为200元。
- 部分政策显示,镇卫生院费用分段报销:300元以下报30%,300-2000元报70%,2000元以上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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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镇卫生院住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部分情况对60岁以上老人额外补贴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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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年度累计医疗费超5000元可分段补偿:5001-10000元报65%,10001-18000元报70%。
- 尿毒症等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年补偿限额1.1万元。
上海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了从基础门诊到重大疾病的费用分担,报销比例和限额与医疗机构等级、费用金额紧密相关,建议参保人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选择就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