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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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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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每月30天折算,按日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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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假天数: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60天生育奖励假,总天数至少为158天(含难产或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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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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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8天(含预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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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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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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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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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含异位妊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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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及以上: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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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及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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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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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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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取节育器: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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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复通术:各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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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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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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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 :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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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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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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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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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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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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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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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生育登记、住院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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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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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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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孩家庭可获5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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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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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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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疗、教育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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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房、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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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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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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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权益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男职工可申领津贴,未就业配偶生育可参照医保报销医疗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自政府官方文件及社保机构说明,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