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女满25年,男满30年,且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
缴费年限解析
-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的参保缴费年限。
- 最低缴费年限:石家庄市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女性25年,男性30年,且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
- 退休待遇: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若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即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缴规定
若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要求,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 一次性补缴: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医保费。
- 继续缴费:继续缴纳医保费至规定年限,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方可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 跨统筹区转移:跨统筹区转入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其转出地政府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缴费年限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和退休待遇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相关政策为准。
总结
石家庄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女性25年,男性30年,且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参保职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缴费计划,确保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