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的参保人不需要在同一个地区。根据最新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异地共济功能已覆盖全国31个地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允许参保人在不同省份为同一统筹区的亲属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共济的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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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现跨省共济的省份
包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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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计划实现的省份
辽宁、黑龙江、黑龙江、湖北、安徽、陕西等9个省份将于2025年年底前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二、异地共济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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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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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及被共济人需在同一省份参保,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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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河北、江苏)要求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用完才能绑定其他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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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如四川、贵州)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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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支持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使用。
三、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家庭成员关系,确认参保状态后即可使用。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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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目前仅限省内不同统筹区,尚未实现跨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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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跨省使用,需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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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省份对共济资金使用范围、额度等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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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要求 :家庭成员需在同一省内正常缴纳医保,且未被纳入其他省份的异地共济试点范围。
医保共济突破了地域限制,但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当地医保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