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低保户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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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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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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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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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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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累计报销2万元后,再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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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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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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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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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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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政策下,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可享大病保险二次报销(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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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次报销与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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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可申请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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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较重的,可申请医疗救助,比例通常为70%-90%。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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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低收入群体 :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各段提高5个百分点(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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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医疗救助封顶线为3.5万元,超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额外救助。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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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通常参加“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为60%,结合上述政策,总报销比例可达84%(60%+20%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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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流程需先通过医保报销,再申请医疗救助,两者不可叠加。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北京市医保政策,政策细节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