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有效期已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以下是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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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有效期
原办法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8年,后延长5年,最终延续至202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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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间政策调整
在延长期间,若政策有修改或废止,将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后续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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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反馈渠道
若执行中遇到问题,可向省医保局反映情况。
请参保人员关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APP,以获取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