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0%
低保户在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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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80%
起付线:10元-50元
每次处方药费限额:10元(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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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报销比例:40%-60%
起付线:3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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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20%-30%
起付线:500元-1000元
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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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 :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可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5%,封顶线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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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部分城市(如兴塔镇)在县级医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门诊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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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60元,年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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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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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差异调整,例如2025年部分省份将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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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分开计算,具体比例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实际就医地点和医疗费用,结合自身参保类型(如是否参加大病保险),综合计算自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