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医保确实已经实现了家庭共济功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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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启动时间
苏州于 2024年12月2日 正式启动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成为江苏省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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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份的31个统筹区实现该功能,苏州的跨省共济支持全国异地就医购药。
二、家庭共济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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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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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付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如药品、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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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及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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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公众号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完成绑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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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家庭共济仅涉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医保统筹基金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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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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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就医时仍需使用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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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需符合当地医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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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意义
该功能通过拓展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场景,进一步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体现了医保制度在促进互助共济方面的创新。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