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病医疗报销范围覆盖住院、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及高额自付费用,起付标准为300-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保险对1.5万元以上费用分段报销70%-80%,贫困人口享受更低起付线(7500元)和更高比例(80%)。
- 住院报销: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报销比例65%-90%(退休人员提高5%)。市外转诊需自付10%-20%,急诊抢救无自付比例。
- 特殊病种门诊:涵盖恶性肿瘤、尿毒症等17类疾病,按住院比例报销(无起付线),中草药治疗每帖最高支付50元。
- 慢性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8类病种年度限额5000元(职工)或1800元(居民),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83%。
- 大病保险: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费用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贫困人口7500元以上报销80%,罕见病药品纳入保障。
- 不予报销情形:工伤保险支付、第三方责任、境外就医等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提示:市外就医需规范转诊,长期异地居住可办理备案。未刷卡结算的医疗费需次年年底前提交材料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