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涵盖住院、门诊(含特殊病种及“两病”)、生育补助等,年度限额、报销比例因项目而异,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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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200元(基层机构),同年度多次住院按50%递减,累计不超过3000元。
- 报销比例:基层机构85%,三类医院70%,二类60%,一类50%。异地备案人员按参保地标准执行,未备案降低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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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基层机构报销70%,年限额800元(实报560元)。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70%,高血压年限额360元,糖尿病600元,与普通门诊可叠加享受。
- 特殊病种门诊:按病种限额报销50%,需符合目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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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助
孕妇产前检查可报销600元(需提供生育证及身份证),纳入年度支付限额。 -
学生及未成年人
意外伤害门诊超60元部分报销90%,年限额3000元;住院与其他参保人员待遇一致。
合理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可最大化报销比例,年度累计限额需注意避免超额。具体细则以医保经办机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