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5年医保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调整如下:
一、政策统一与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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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统一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职工、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实现病种、用药统一,整合15种特殊病和25种慢性病为统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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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目录统一
全省执行国家及省级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超范围使用医保不予支付。
二、保障待遇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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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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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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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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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覆盖
覆盖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糖尿病等15种特殊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25种慢性病,具体病种以最新目录为准。
三、服务优化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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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流程优化
实行“一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服务,简化参保人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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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
2024年12月1日起,5种门诊慢特病(如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等)相关治疗费用实现全国跨省直接结算,覆盖17个统筹区近1300家定点医疗机构。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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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 :2025年4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人需通过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处方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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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连续参保满4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管理与地方调整,旨在提升医疗保障水平,降低患者医疗负担。